關于吉林省白城市工商管理局,其中包含的工作內容有內設機構和相關職責。比如說:
①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及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信訪等工作;組織辦公手段現代化及計算機網絡管理。
聯系電話:6991100 傳真:3609000
②法規科職責:
組織實施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負責本系統執法檢查、指導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復議、聽證、應訴和賠償工作。
聯系電話:3609011
公平交易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中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聯系電話:3609058
市場規范管理科
組織各類交易市場登記管理工作,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對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管理;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實施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聯系電話:3609025
企業注冊科(外資企業注冊科)
組織宣傳、普及內資、外資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指導企業注冊工作,組織管理各類企業登記注冊及監督工作;核定冠用“白城市”字樣的企業名稱,負責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轉報冠用“吉林”、“吉林省”字樣的企業名稱的申請。
聯系電話:3609022
商標廣告監管科
組織監管注冊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組織實施對廣告及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及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聯系電話:3609015
個體私營經濟監管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管理情況;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聯系電話:3609021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負責派出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及縣(市、區)局老干部工作。
聯系電話:3609010
財務審計科
編報系統年度收支預算;組織工商收費收入和罰沒收入及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解繳工作;負責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請撥經費,按預算下撥系統經費;負責機關財務及系統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組織實施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負責組織系統財會人員專業培訓。
聯系電話:3609066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派出分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縣(市、區)局紀檢監察工作。
聯系電話:3609019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派出分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聯系電話:3609012
各直屬分局職能、轄區、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及職責
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工商分局
職能: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組織管理轄區各類市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自然人的登記注冊的初審,并實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檢查轄區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轄區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監督管理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廣告違法經營行為;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管轄范圍:紅旗街以西、遼北路至金輝南街路口以北、金輝街以東、公園北路至明仁北街至北二環路以南。
領導分工:
局 長:王成和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主管綜合業務所和市場巡查所。
副 局 長:曾皎恩 協助分局長工作,主管督查辦公室、市場巡查、轄區內商標、廣告、市場規范、經濟違法稽查工作。
副 局 長:李龍海 協助分局長工作,主管食品監管、專項整治、消費申(投)訴、分局黨務、紀檢監察、個私協分會(計劃生育)、工商學會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綜合業務所
1、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公司、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審核、辦照;負責對各所組年檢、案件錄入、經濟戶口、食品監管檔案、廣告、商標檔案、信用信息錄入的指導、檢查、考核。
2、按照要求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首問首辦責任。
3、負責巡查組對內資企業、公司、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含"OA"系統企業監管信息)的采集、更新和整理工作的指導、督辦、考核;負責分局信用信息、食品監管、電子戶口的月份、季度、年度報表,并按照市局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對轄區企業信用信息分類整合、報批后在媒體公示。
4、負責與市局對應科室業務工作的聯系落實;負責分局微機使用中業務管理工作方面的檢查、指導及考核。
5、負責向個體科、企業科、市場科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6、負責個體、私營企業檔案管理工作、公司、內資企業年檢、辦照、變更、歇業的前置核轉。
7、按照分局統一核定標準,負責微機收費工作、負責非稅收入計劃執行報表、票據使用管理、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會費、消協會費收繳工作。
8、按照程序規定受理、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減免、停歇業工作;并按照規定對公司清理、假下崗清理工作做好統計匯總工作,按季度對下崗再就業享受減免到期戶情況及時制表,通過分局"OA"系統發布并對所組清理情況進行按月檢查、考核。
9、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個體私營企業分會工作。
10、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分局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計劃生育工作。
巡查所 :
1、按照分管區域檢查生產經營者遵守工商行政法規,履行注冊登記、變更、年檢(轄區個體工商戶年檢由巡查組按照分局安排完成年檢審核、貼花、錄入(含書式)微機經濟戶口)、停歇業注銷情況、證照懸掛、使用、業戶工商管理費繳納情況。
2、負責檢查經營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檢查商品的來源和流通渠道,檢查商品備案和有問題商品的退出,檢查企業信用建設情況。
3、負責對消費者的申 (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指導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標注冊,對商標使用進行管理,保護轄區內的知名、著名、馳名商標,做好商標(知名商標培育)申報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5、負責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調解合同糾紛,查處合同欺詐案件;打擊非法傳銷活動。
6、負責催繳管理費和督促逾期未年檢的企業進行年檢,查辦已吊銷企業無照經營案件。
7、按照市場管理條例和企業登記條例,維護轄區市場、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對情節輕微的違法當事人進行當場處罰。
8、要求巡查組以流動巡查為手段,通過 "經濟戶口"資料和動態信息,對轄區內各類市場進行有計劃、全天候、不間斷地巡回檢查,做到巡查到位,不留死角, 對各類巡查主體的基本情況做到"一口清",對發現的問題按照《明仁分局所(組)長目標責任制》的規定快速處理。按照分局巡查管理規定,每日要有巡查記錄并及時錄入微機內企業、個體戶經濟戶口。
9、做好轄區食品經營戶、加工戶、餐飲戶的監管工作(建立和執行食品"雙七項"制度)。
10、按照時限完成分局安排的其它專項工作。
經檢稽查組
1、負責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打擊不正當競爭、走私販黃、非法行醫、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
2、負責落實分局依法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負責案件辦理、案件核轉、案件錄入工作指導、檢查、及市局相關科室工作聯系、落實。
3、會同巡查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維護轄區內的經濟秩序。
4、要求經檢所要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嚴格按法定程序辦案,嚴厲打擊"商業賄賂"違法經營行為,凈化經濟發展環境。
5、負責對轄區內舉辦的各種展銷會、訂貨會的資格審查、登記、檢查。
7、負責對轄區內糧食市場(白城市第一糧庫陳化糧管理、鼎豐米業加工廠)、成品油市場、農資市場(檢查化肥、農藥、種子經營企業兩證、兩票、一卡、一書規范經營情況)規范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抽樣送檢工作。
8、負責對轄區內食品市場、建筑材料市場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抽樣送檢。
9、負責對已吊銷企業回訪檢查。
10、負責分局經檢辦案工作文書用紙領用、分發、案卷保管、匯總、報表。
11、負責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督察辦公室
1、負責分局政治、業務、法規學習;出勤考核、月份考核及匯總、公示。
2、負責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服務型工商建設工作、政行風建設(六項禁令的落實)工作;負責分局人員著裝儀表、辦事效率、作風建設、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
3、負責各位局長交辦各所(組)工作的檢查、督辦、匯總工作。
4、負責分局內務、設施管理及備品登記工作。
5、負責分局工勤人員的工作稽查、考核。
6、負責與市局相關科室的工作聯系,及時匯總、報送相關材料、報表。
7、負責市局及相關單位下發的各種文件登記、傳閱及歸檔工作;負責分局文件的制發及分局臨時交辦的各種文書材料起草、撰寫工作。
8、按照分局各項規章制度對分局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
9、按照《明仁分局所(組)長工作目標責任制》和《明仁分局管理員考核辦法》,對各所(組)及個人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考評、匯總。
10、負責對分局交辦各所(組)的限時辦結工作情況及時記錄,作為各所組及個人考核的依據。
11、按照分管局長安排負責消費申(投)訴工作受理、分流、統計(辦結率)、匯總、報表工作。
12、負責微機的"OA"系統使用、檢查、考核。
13、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食品監管的公示、匯總、報表工作。
14、負責分局崗位大練兵工作考核、匯總工作。
15、負責分局工作信息宣傳報道、匯總、存檔。
16、負責分局圖書室的管理工作。
17、負責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工商分局企業信用分類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成和
副組長:曾皎恩 李龍海
成 員:分局各所(組)長
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工商分局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及市長公開電話承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成和
副組長:曾皎恩 李龍海 成 員:閆晶鈺 任寶英 李曉巖 劉穎達 潘秀霞
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工商分局精神文明建設及"巾幗建功"創建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王成和
副組長:曾皎恩 李龍海
成 員:閆晶鈺 任寶英 李曉巖 劉穎達 潘秀霞
白城市工商局瑞光工商分局
職能: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組織管理轄區各類市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自然人的登記注冊的初審,并實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檢查轄區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轄區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監督管理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廣告違法經營行為;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管轄范圍:金輝街以西、平齊線以北、幸福大街以東、公園西路以南。
領導分工:
于成巖(分局長):負責分局全面工作。
李志武(副分局長):負責分局市場巡查、公平交易、商標廣告、經濟違法稽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工作。
王學晶(副分局長):負責分局黨務、紀檢、監察、內部督察、行政事務及個協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綜合業務所
1、負責轄區內內資企業、公司、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審核、辦照;負責對各所組年檢、案件錄入、經濟戶口、食品監管檔案、廣告、商標檔案、信用信息錄入的指導、檢查、考核。
2、按照要求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首問首辦責任。
3、負責巡查組對內資企業、公司、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含"OA"系統企業監管信息)的采集、更新和整理工作的指導、督辦、考核;負責分局信用信息、食品監管、電子戶口的月份、季度、年度報表,并按照市局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對轄區企業信用信息分類整合、報批后在媒體公示。
4、負責與市局對應科室業務工作的聯系落實;負責分局微機使用中業務管理工作方面的檢查、指導及考核。
5、負責向個體科、企業科、市場科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6、負責個體、私營企業檔案管理工作、公司、內資企業年檢、辦照、變更、歇業的前置核轉。
7、按照分局統一核定標準,負責微機收費工作、負責非稅收入計劃執行報表、票據使用管理、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會費、消協會費收繳工作。
8、按照程序規定受理、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減免、停歇業工作;并按照規定對公司清理、假下崗清理工作做好統計匯總工作,按季度對下崗再就業享受減免到期戶情況及時制表,通過分局"OA"系統發布并對所組清理情況進行按月檢查、考核。
9、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個體私營企業分會和消協分會工作。
10、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分局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計劃生育工作。
巡查所(內設3個巡查組)
1、按照分管區域檢查生產經營者遵守工商行政法規,履行注冊登記、變更、年檢(轄區個體工商戶年檢由巡查組按照分局安排完成年檢錄入(含書式)微機經濟戶口)、停歇業注銷情況、證照懸掛、使用、業戶工商管理費繳納情況。
2、負責檢查經營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檢查商品的來源和流通渠道,檢查商品備案和有問題商品的退出,檢查企業信用建設情況。
3、負責對消費者的申 (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工作。
4、負責指導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標注冊,對商標使用進行管理,保護轄區內的知名、著名、馳名商標,做好商標(知名商標培育)申報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5、負責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調解合同糾紛,查處合同欺詐案件;打擊非法傳銷活動。
6、負責催繳管理費和督促逾期未年檢的企業進行年檢,查辦已吊銷企業無照經營案件。
7、按照市場管理條例和企業登記條例,維護轄區市場、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對情節輕微的違法當事人進行當場處罰。
8、要求巡查組以流動巡查為手段,通過 "經濟戶口"資料和動態信息,對轄區內各類市場進行有計劃、全天候、不間斷地巡回檢查,做到巡查到位,不留死角, 對各類巡查主體的基本情況做到"一口清",對發現的問題按照《瑞光分局所(組)、室工作目標考核細則》的規定快速處理。按照分局巡查管理規定,每日要有巡查記錄并及時錄入微機內企業、個體戶經濟戶口。
9、做好轄區食品經營戶、加工戶、餐飲戶的監管工作(建立和執行食品"雙七項"制度)。
10、按照時限完成分局安排的其它專項工作。
經檢稽查組
1、負責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打擊不正當競爭、走私販黃、非法行醫、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
2、負責落實分局依法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負責案件辦理、案件核轉、案件錄入工作指導、檢查、及市局相關科室工作聯系、落實。
3、會同巡查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維護轄區內的經濟秩序。
4、要求經檢所要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嚴格按法定程序辦案,嚴厲打擊"商業賄賂"違法經營行為,凈化經濟發展環境。
5、負責對轄區內舉辦的各種展銷會、訂貨會的資格審查、登記、檢查。
6、負責對轄區內建筑維修業進行管理檢查。
7、負責對轄區內糧食市場成品油市場、農資市場(檢查化肥、農藥、種子經營企業兩證、兩票、一卡、一書規范經營情況)規范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抽樣送檢工作。
8、負責對轄區內食品市場、建筑材料市場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抽樣送檢。
9、負責對已吊銷企業回訪檢查。
10、負責分局經檢辦案工作文書用紙領用、分發、案卷保管、匯總、報表。
11、負責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督察辦公室
1、負責分局政治、業務、法規學習;出勤考核、月份考核及匯總、公示。
2、負責思想政治工作、黨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服務型工商建設工作、政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分局人員著裝儀表、辦事效率、作風建設、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
3、負責各位局長交辦各所(組)工作的檢查、督辦、匯總工作。
4、負責分局內務、設施管理及備品登記工作。
5、負責分局工勤人員的工作稽查、考核。
6、負責與市局相關科室的工作聯系,及時匯總、報送相關材料、報表。
7、負責市局及相關單位下發的各種文件登記、傳閱及歸檔工作;負責分局文件的制發及分局臨時交辦的各種文書材料起草、撰寫工作。
8、按照分局各項規章制度對分局工作紀律、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考核。
9、按照《瑞光分局所(組)、室工作目標考核細則》和《瑞光分局管理員考核辦法》,對各所(組)及個人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考評、匯總。
10、負責對分局交辦各所(組)的限時辦結工作情況及時記錄,作為各所組及個人考核的依據。
11、按照分管局長安排負責消費申(投)訴工作受理、分流、統計(辦結率)、匯總、報表工作。
12、負責微機的"OA"系統使用、檢查、考核。
13、按照分管局長安排做好食品監管的公示、匯總、報表工作。
14、負責分局崗位大練兵工作考核、匯總工作。
15、負責分局工作信息宣傳報道、匯總、存檔。
16、負責分局圖書室的管理工作。
17、負責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白城市工商局車輛管理工商分局
工作職責:
及時公布、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管理車輛營運市場,對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進行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車輛運輸市場的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法查處違章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營運,維護車輛營運市場秩序;對舊機動車交易實施監管;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管轄范圍:白城市及洮北區從事營運的客、貨車輛。
領導分工:
郝鐵(分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黃思順(支部委員、副分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黨務、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督察辦公室和綜合業務所。
李秀峰(支部委員、副分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工作、巡查一所、巡查二所及征費所。
機構設置及職責
督察辦公室:負責財會、文字綜合、案件核審、后勤保障、分局日常工作考核。
綜合業務所:負責分局及征費窗口各種營運車輛的登記注冊、企業、個體年檢驗照、檔案及經濟戶口管理工作。
征費所:負責對各種營運車輛的工商管理費的收繳及分局征費窗口辦照、驗照的協助工作。
巡查一所:負責對轄區從事營運的客運、貨運車輛的收費及日常巡查監管工作。
巡查二所:負責對轄區從事營運的客運、貨運車輛及配貨站的收費及日常巡查監管工作。
白城市工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
工作職責:
及時公布、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組織管理各類市場主體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的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查、核準、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監督管理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組織依法查處廣告違法經營行為;承辦開發區黨委、政府、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轄范圍:
洮白立交橋以北、純陽橋以南、琿烏公路以東、幸福南大街以西、氧氣廠路西南。
領導分工:
分局長:邵培君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注冊登記、財務、辦公室工作。
副分局長:孫德才 協助分局長工作,分管黨務、紀檢監察、人事教育、市場監管、經濟稽查工作
內 設 機 構 職 責
綜合業務所職責:負責辦理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停業、注銷、驗照等登記管理事項;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收繳;兩協會費收繳;負責轄區內由省局(外資、股分公司)、市局登記管理企業的經濟戶口認領建檔、辦理轄區由上級局登記管理企業的備案、年檢初審的審查手續;負責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個體、企業報表、檔案、經濟戶口管理工作。
巡查監管一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經濟戶口”的一級巡查,查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處理消費者的投訴、申訴和舉報;監管轄區內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查辦以分局(所)名義立案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對不及時繳納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市場管理費的經營業戶進行催繳管理費;對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使用商標行為和廣告發布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等。及時發布消費警示信息;對新辦企業進行回訪;負責對工商行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辦理程序的宣傳、咨詢;負責食品、消保、法規市場等有關統計報表;負責信息宣傳報導;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打擊不正當競爭、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和開展各類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巡查監管二所職責:同巡查一所。管轄范圍;保勝批發市場及外部個體工商戶及企業的巡查、監管、收費。
督查監管辦公室職責:按照規章和市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分局各項制度;負責分局的政治思想建設和黨建工作;負責分局的業務學習和政風、行風、法制建設;對分局人員的著裝儀表、執法行為、辦事效率、作風建設、服務質量進行檢查、督導、考評;負責分局各類材料綜合上報。
白城市工商局海明工商分局
職能: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組織管理轄區各類市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自然人的登記注冊的初審,并實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檢查轄區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轄區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監督管理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廣告違法經營行為;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管轄范圍:工商大廈、央格爾購物廣場、人防商場、金百合超市。
領導分工:
王 軍:(分局在)負責分局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黨務和督察組。
莫小麗:(副分局長)分管巡查收費組,消協、婦聯計劃生育工作。
機構設置及職責
辦公室:主要負責黨務、人事、財務、后勤及車輛管理。
巡查收費組:主要負責轄區企業、個體業戶巡查及監管(收費、信息錄入、查處違章違法經營及商標、廣告)。
督察組:主要負責轄區內違章違法案件查處,并做好行政指導工作。
個私協、消協:主要負責轄區內會員管理,開展好各項活動,發揮義務監督員作用,接待消費者投訴,維護好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白城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執法分局
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依法監督檢查全市范圍內的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 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依法市場交易行為,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范和監督;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3、查處各類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實施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工作,負責本系統合同監管指導、檢查工作;4、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管轄范圍:負責市區范圍內的公平交易執法辦案工作;負責全市系統合同指導、檢查、監管工作。
領導分工:
梁宏濤:(分局長)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王長發:(副分局長)協助分局長工作,分管分局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辦工作。
機構設置及職責:
綜合所:負責分局行政事務性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系統合同指導、檢查、監管工作。
檢查一所、二所、三所工作職責:在分局領導下,查辦全區范圍內的公平交易執法案件。
白城市工商局注冊分局
職能:
負責對冠用“白城市”字樣企業名稱的預先核準工作;
負責對白城市市區內企業名稱中擬冠用“吉林省、吉林”字樣的,向省局上報前的查詢和簽署意見工作;
負責對轄區內申辦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業集團及其分支機構)的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的核準、發照工作;
負責登記注冊的企業年度檢驗的核準工作;
負責對管轄區內外埠企業進駐備案工作;
負責對登記注冊后企業登記資料和信息的管理、查詢、微機數據錄入和統計工作。
管轄范圍:白城市二環路以內;白城市工業園區。
領導分工:
梁成山(分局長):負責分局全面工作。主要負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企業集團、工業園區企業、國企改制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登記和年檢的審批工作;市局領導和上級局交辦的工作;咨詢服務。
藺麗艷(副分局長):協助分局長工作。主要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政行風軟環境建設、黨務工作;分局學習宣傳及行政事務工作;分局法制工作;經分局長授權,負責非公司制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登記和年檢的審批工作;市局領導和上級局交辦的工作;咨詢服務。
白城市工商局經紀違法稽查分局
職能:依法檢查和查處轄區內各類經濟違章違法案件。
管轄范圍:白城市區內各類經濟違章違法案件。
領導分工:
孫元國:(分局長)主管經紀違法稽查分局全面工作。
崔 凱:(副分局長)分管分局黨務、紀檢監察、查辦案件及后勤工作。
賈 全:(副分局長)分管分局案件查辦及案件審理工作。
機構設置:
一所:所長張玉柱,所員田樹培,負責查處白城市區內經濟違法案件。
二所:所長張躍進,所員郭旭紅,負責查處白城市區內經濟違法案件。
三所:所長劉建武,所員葛長軍、馬玉華,負責查處白城市區內經濟違法案件。
綜合所:所長賈全(兼任),所員高振才、張晶、劉紫豪,查處白城市區內經濟違法案件,負責分局后勤保障工作。
白城市工商局洮北分局
職能:1、及時發布、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2、組織管理轄區各類市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及自然人的登記注冊的初審,并實行監督管理。3、組織監督檢查轄區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4、組織監督轄區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5、依法監督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6、依法監督管理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違法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7、組織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廣告違法經營行為。8、承辦黨委、政府、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許青山(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聯系到保工商所。
張永泉(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黨辦、紀檢監察室。
李宇虹(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審計科、市場規范管理科、注冊所、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東風工商所。
潘志永(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規科、公平交易科、消費者協會、經濟違法稽查隊、保平工商所、嶺下工商所。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及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信訪等工作;組織辦公手段現代化及計算機網絡管理。
電話:5096605 5096607
法規科
組織實施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負責本系統執法檢查、指導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復議、聽證、應訴和賠償工作。
電話:5096616
公平交易科
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中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電話:5096606
市場規范管理科
組織各類交易市場登記管理工作,組織規范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對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管理;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實施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組織監管注冊商標,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組織實施對廣告及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及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管理情況;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電話:5096609
企業注冊科
組織宣傳、普及內資、外資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指導企業注冊工作,組織管理各類企業登記注冊及監督工作;受理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個人的注冊登記,核定名稱、頒發執照;對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電話:5096610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負責派出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電話:5096608
財務審計科
編報系統年度收支預算;負責組織工商收費收入和罰沒收入及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解繳工作;負責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請撥經費;負責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組織實施直屬單位財務審計。
電話:5096611 5096612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派出基層工商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電話:5096620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派出基層工商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電話:5096620
白城市洮北區消費者協會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發展消費者協會會員,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健康消費,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健康發展。
電話:5096606
白城市洮北區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
對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維護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積極向政府反映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的合理意見要求;幫助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組織發展會員,開展技術業務培訓,組織交流經驗,提供法律咨詢和信息服務;研究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推動個體私營企業發展的政策和立法的建議;組織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舉辦文化、體育等活動。
電話:5096615
(四)派出基層機構及職責
經濟違法稽查隊
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中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電話:5096618 5096617
保平工商所
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市場巡查,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注銷登記、年檢、規費收取,按規定日期結算報帳等工作。
管轄范圍:保平鄉、金祥鄉、德順鄉、林海鎮。
電話:3324300
東風工商所
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市場巡查,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注銷登記、年檢、規費收取,按規定日期結算報帳等工作。
管轄范圍:青山鎮、東風鄉、東勝鄉、三合鄉及鐵東辦事處、九一三道口、電廠路。
電話:3229077 5096628
嶺下工商所
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市場巡查,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注銷登記、年檢、規費收取,按規定日期結算報帳等工作。
管轄范圍:嶺下鎮、平安鎮和平臺收費站以北。
電話:3881543
到保工商所:
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市場巡查,個體工商戶開業變更、注銷登記、年檢、規費收取,按規定日期結算報帳等工作。
管轄范圍:到保鎮、洮河鎮、保民農場。
電話:773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