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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迪慶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和機關黨委。
1、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工作;組織協調綜合性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算機網絡建設和管理。
2、法規科
承擔或參與規范性文件的草擬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系統法制工作相關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管理;負責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工作。
3、企業注冊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擬訂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內資企業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登記注冊的內資公司股權出質登記;承擔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注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4、市場規范管理科(網絡市場監督管理科)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和有關網絡市場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內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5、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商品質量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組織指導“12315”聯絡站和消費者投訴站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6、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負責組織實施商標戰略,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規定范圍內的廣告經營許可工作;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協會工作。
7、計劃財務科
擬訂系統計劃財務、資產、票據、內部控制、內部審計等財務管理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系統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系統部門預算、決算、日常財務報告編審、上報及批復,監督管理預算執行情況;承擔系統非稅收入收繳及專用票據管理工作;承擔系統內部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系統物資裝備、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8、人事科
擬訂系統組織人事工作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管理權限內的干部任免、考核和領導班子管理工作;承辦有關外事工作,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系統離退休人員工作。
9、監察室
負責系統行政監察工作;對重大工作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規定權限范圍內查處干部違法違紀行為;指導系統監察業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
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直屬機構。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為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機構,正科級。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負責各類經濟違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處工作,指導系統執法案件的調查業務工作。負責直銷監督管理和打擊傳銷工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監督經濟檢查支隊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三)派出機構。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開發區分局,為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機構,正科級。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主要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監督派出機構實施行政執法的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負責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實施合同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和股權出質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七)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負責中國馳名商標、云南省著名商標的組織申報和本地知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九)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十)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一)承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