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簡述
為增強工商行政管理活動透明度,進一步提高機關的工作效能,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編制《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北工商行政管理局網www.egs.gov.cn查閱本指南,也可以來省工商局辦公室領取。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省工商局的職能、職責和法定權限,聯系方式;
2、內設各處室(分局)、局屬各單位的設置及職責,聯系方式;
3、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4、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各類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數量、辦理程序和期限,工商行政性收費項目、依據及標準,申請材料目錄和申請書格式文本等;
5、作出和擬作出的關系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公共服務或直接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包括重要會議、重要文件、重要政策以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的項目、依據、內容等。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制度、禁令,信訪、舉報工作的方式、程序等;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的形式發布;同時,采取發放辦事指南、新聞媒體宣傳、召開新聞發布會、設立公告欄、紙質臺帳等其他形式發布,以最大程度方便群眾。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制作的主動公開的信息,在信息生成后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于信息生成后15日。本機關將根據信息的時效決定信息在網上留存的時間。
三、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本機關申請公開除應主動公開和免予公開以外的信息。本機關依申請公開信息時,根據掌握的該信息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通過信函、來訪、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機關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時,推薦填寫《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查看樣表,下載表格)。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下載,也可以來省工商局辦公室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