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的風俗習慣
來源: 日期:2016-01-01 17:20:18編者:熊寶
侗族是中國一個少數民族,主要居住在貴州、湖南和廣西交界處等。侗族種植水稻,稻田養魚,魚糧兼營。出產木耳、香菇、竹筍(玉蘭片)、柑橘等。那么侗族的風俗習慣有哪些?下面就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侗族的風俗習慣
“月也”,是這一村群眾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蘆笙或唱歌、唱戲為樂的社交活動。農閑斗牛,是集體娛樂之一。屆時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歡聲四起,鑼鼓喧天,鐵炮震動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經本寨,則阻之于寨邊,以歌對答,謂之“塞寨門”。
“行歌坐月”又稱“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進行社交和談情說愛的通稱。北部侗族地區稱為“玩山”,青年男女在勞動之余,三五成群,相約在山坡上對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區稱“走寨”,或稱“走姑娘”,晚上姑娘們結伴在屋里作針線活,客寨男青年攜帶樂器前來伴奏對唱,互相傾訴愛情,深情時男女互相“換記”(送禮物)定情,約為夫妻。三江縣富祿等地侗族群眾常于夏歷三月三日或二月二日匯集于廣坪上,用一特制火包沖一鐵環騰空而起,降落時,讓大家搶奪,獲得者受重獎,叫做“搶花炮”。
侗族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較為流行,姨表兄妹和輩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習俗。解放前,侗族的社會基本單位是封建家長制的父系小家庭。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婦女禁觸銅鼓;男人或長輩在樓下,不準上樓。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積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繼承家業,無繼承人的可招贅養子。
侗族婚禮禁忌:
(1)忌同姓結婚。
(2)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
(3)屬相相沖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龍怕虎、馬怕牛、金雞見犬淚交流之說)。
(4)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親。
(5)忌寅年婚嫁。
(6)忌接親時碰見孕婦、喪事。
(7)新嫁娘忌在半路說話。
(8)新娘進新郎家門時忌碰見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則不睦。
(9)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實。
(10)已嫁之女,回娘家時忌開禾倉、拿炊具。
喪葬一般同漢族,行土葬。個別地區還有停葬習俗,人死入殯后將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與死者同年同輩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擇日安葬。
以上就是小編給您整理的侗族的風俗習慣,入鄉隨俗,您應該有多所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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