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航局執行2016年鋰電隨帶品新規
來源:114票務網 日期:2016-01-12 16:24:10 編者:熊寶
2015年底,針對越來越普遍的鋰電池產品,澳門民航發布新規,規范旅客攜帶含有鋰電池產品的行為。
根據該規范,含有鋰電池的便攜電子產品如手機、pad、移動pc、數碼相機等,如果鋰電池含量小于2克,或者容量在100瓦時以下,旅客可以將產品托運或者放置在行李箱內。如果鋰電池含量超過2克或者電池容量超過100瓦時,則需要實現向航空公司提交申請,獲得批準后才可以將電子產品放入行李箱或者托運。此外,所有備用電池均需要使用手提箱攜帶。
據悉,此次新規已于2016年元旦起生效。小編再次提醒近期有計劃前往澳門的旅客,一定要注意該條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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