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旅游途中死亡 家屬要求組織方賠償
一名村在村委會組織的黨員出游考察活動中死亡,家屬認為村委會組織不當,旅行社行程安排不合理,起訴至法院索賠35萬余元。
日前,平谷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指行程安排“累人”
死者賈某的家屬及代理人稱,今年6月,賈某參加了平谷區某村民委員會和某旅行社組織的黨員考察旅游。6月21日到達賓館當晚,賈某感到勞頓困乏,晚餐后在賓館和村民玩麻將到當夜10點多,之后回到住宿的房間。次日6點30分,賈某被室友發現“臉色不對”,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在旅游第一天過度勞累,凌晨三點半出發、晚上八九點才吃飯?!痹娲砣苏f。
死者的親屬認為,村委會和旅行社在組織此次行程前,未對參與者進行健康檢查,行程中無醫護人員隨行、未配備常用急救藥品,因疏忽未發現死前的異常,錯過了檢查救治的最好時機,兩家單位的過錯導致賈某死亡,索賠共計35萬余元。
被告稱死者患有疾病
村委會表示,此次活動為自愿參加。旅游本身就很累,參加者要根據自身健康情況決定,有事故自行負責。村委會并無過錯。
旅行社同樣表示,當天的行程不緊張,賈某系自身疾病原因猝死,旅行社盡了積極的救助義務。
被告方表示,賈某患有糖尿病,當天還吃過藥。
因為家屬未同意進行尸檢,因此雙方均未說明死者死亡的真實原因。
由于賠償問題達不成一致,法官表示將擇日宣判。
標簽
旅游安全
途中死亡
上一篇:
貴陽火車站嚴整周邊治安
下一篇:
動車票很可能泄露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