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兩名火車站倒票“黃牛”被判刑
2月28日,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倒賣車票案,案件當庭宣判,兩名倒賣車票的男子均被判處罰金刑——兩人分別被單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保定男子朱某退休后從事為他人代購車票的業務,2011年1月初的春運前夕,朱某在為他人代購火車票時,在以每張硬座加價20元、每張臥鋪加價40元的價格,收取華北電力大學學生的訂票款和訂票詳單后,與同伴無業人員張某商定訂票事宜,同時將購票款等交給張某,由張某在北京西站購買火車票。
張某買到票后,按照每張硬座加價8元,每張臥鋪加價20元的價格給了朱某??鄢徠钡膶嶋H金額,剩余的部分成為二人的非法獲利。
2011年1月12日,石家莊鐵路公安處保定車站派出所民警從朱某的住處出查獲了尚未被訂票人取走的火車票58張(其中硬座17張、臥鋪41張),查明已被訂票人取走的火車票2張(其中硬座1張、臥鋪1張)。上述車票,票面價額共計人民幣12941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張某的行為已構成倒賣車票罪,提請法院依照《刑法》第227條第2款的“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的規定,依法予以判處。
昨日,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在大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朱某和張某的認罪態度很好。
據法官介紹,我國《刑法》對倒賣車票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時才予以懲罰。按照相關司法解釋,即“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行為才屬于刑法懲罰的對象。而案件中,朱某、張某加價倒賣的火車票的票面價額達到了12941元。
由于案情簡單、證據確實充分,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當庭宣判:朱某、張某犯倒賣車票罪,分別單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保定男子朱某退休后從事為他人代購車票的業務,2011年1月初的春運前夕,朱某在為他人代購火車票時,在以每張硬座加價20元、每張臥鋪加價40元的價格,收取華北電力大學學生的訂票款和訂票詳單后,與同伴無業人員張某商定訂票事宜,同時將購票款等交給張某,由張某在北京西站購買火車票。
張某買到票后,按照每張硬座加價8元,每張臥鋪加價20元的價格給了朱某??鄢徠钡膶嶋H金額,剩余的部分成為二人的非法獲利。
2011年1月12日,石家莊鐵路公安處保定車站派出所民警從朱某的住處出查獲了尚未被訂票人取走的火車票58張(其中硬座17張、臥鋪41張),查明已被訂票人取走的火車票2張(其中硬座1張、臥鋪1張)。上述車票,票面價額共計人民幣12941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張某的行為已構成倒賣車票罪,提請法院依照《刑法》第227條第2款的“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的規定,依法予以判處。
昨日,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在大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朱某和張某的認罪態度很好。
據法官介紹,我國《刑法》對倒賣車票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時才予以懲罰。按照相關司法解釋,即“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行為才屬于刑法懲罰的對象。而案件中,朱某、張某加價倒賣的火車票的票面價額達到了12941元。
由于案情簡單、證據確實充分,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當庭宣判:朱某、張某犯倒賣車票罪,分別單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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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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