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位于我國東南沿海,東隔臺灣海峽與臺灣省相望。陸地平面形狀似一斜長方形,東西最大間距約480千米,南北最大間距約530千米。全省大部分屬中亞熱帶,閩東南部分地區屬南亞熱帶。全省土地總面積為12.4萬平方千米,海域面積達13.6萬平方千米。
陸地海岸線長達3751.5千米,以侵蝕海岸為主,堆積海岸為次,岸線十分曲折。潮間帶灘涂面積約20萬公頃,底質以泥、泥沙或沙泥為主。港灣眾多,自北向南有沙埕港、三都澳、羅源灣、湄洲灣、廈門港和東山灣等6大深水港灣。島嶼星羅棋布,共有島嶼1500多個,海壇島現為全省第一大島,原有的廈門島、東山島等島嶼已筑有海堤與陸地相連而形成半島。
【古近代時期】
“閩”最早出現在周朝,西周時福建稱閩越,《周禮·夏官》稱七閩。秦始皇二十六年設置閩中郡,治東冶(今福州),福建為閩中郡轄區的一部分。從此福建作為一個行政區劃出現在中國的版圖上。
漢高祖立無諸為閩越王,都東冶。
西漢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立為冶縣(后復名東冶),東漢改為東侯官。
漢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析東侯官置建安縣,此時福建有侯官、建安、南平、漢興和東冶5個縣。
三國吳永安三年(公元260年)設置建安郡,治建安(今南安市豐州鎮),轄建安、南平、將樂、建平、東平、昭武、吳興7個縣。
西晉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設置晉安郡,治原豐,屬揚州。
南朝梁天監年間析晉安郡置南安郡,治南安;陳永定年間析晉安郡置閩州,改晉安郡為豐州。
隋代開皇元年(公元581年)廢郡,改豐州為泉州,大業初年(公元605年)更名為閩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又廢州改設為建安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建安郡為建州,治閩縣(今福州);武德五年設置豐州,治南安,武德六年分置泉州,治閩縣;貞觀初年豐州并入泉州;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析出泉州南部設置漳州,治漳浦(今云霄);圣歷二年(公元699年)泉州析地設置武榮州,治南安;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武榮州更名為泉州,治晉江,后改泉州為閩州,治閩縣(今福州);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閩州更名為福州;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設置福建經略使,“福建”之稱由此始;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屬江南東道,改福建經略使為長樂經略使;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以長樂郡為福州都督府,經略使改為都防御使;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升格為節度使;大歷六年(公元771年)置都團練觀察處置使;乾寧三年(公元896年)置為威武軍節度使,治福州。
五代時梁開平三年(公元909年)封王審知為閩王,貞明六年(公元920年)在福州設立大都督府;長興四年(公元933年)福州升為長樂府;開運二年(公元945年)改長樂府為東都。
宋代雍熙二年(公元985年)設立福建路,下轄福、泉、建、汀、漳、南劍六州和邵武、興化兩軍,時全省已有42個縣。
元代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在泉州設立行宣慰司,第二年改為行中書省,后行省遷回福州。
明代改設福建布政使司,治福州,轄8府1州60縣。
清代繼承明制,省轄府、縣兩級,省府之間設道;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5年)福建省增設臺灣府;光緒十二年(公元1887年)臺灣從福建析出設立臺灣省;清末,全省行政區劃為寧福、興泉永、汀漳龍、延建邵4道,福州、福寧、興化、泉州、汀州、漳州、延平、建寧、邵武9府,永春、龍巖2州,58縣、6廳。
【民國時期】
福建省行政區劃廢府、州、廳,實行省、道、縣三級制。
民國元年(1912年)全省劃分為東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
民國三年(1914年)以原轄區改為閩海道(閩東)、廈門道(閩南)、汀漳道(閩西)、建安道(閩北)4道。合并閩縣、侯官為閩侯縣;建安、甌寧為建甌縣;改永春、龍巖2州為永春、龍巖2縣;同安縣析廈門島設置思明縣,析浯州島(金門島)和大、小嶝島置金門縣;改永??h為永泰縣;全省4道、61縣。
民國四年(1915年),詔安縣析桐山島和漳浦縣的古雷島設置東山縣。
民國十四年(1925年),廢除道制,實行省、縣兩級制。民國17年(1928年),設置華安縣。
民國22年(1933年),十九路軍在福州發動“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為首都,將福建劃為閩海、延平、興泉、龍汀4個省和福州、廈門2個特別市,轄64個縣。
民國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實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制度,將全省劃分為10個行政督察區公署,轄64個縣,8月光澤縣由江西省劃歸福建省管轄。
民國24年(1935年)設立廈門市,撤銷思明縣。
民國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遷往永安,全省行政區劃為7個行政督察區、1個市、62個縣、7個特區。
民國29年(1940年),建甌析出部分行政區域設置水吉縣,沙縣、永安和明溪析出部分行政區域設置三元縣。
民國30年(1941年)福州淪陷,第一區專署遷往福安。
民國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8個行政督察區、2個市、64縣、2個特區。
民國33年(1944年)閩侯縣更名為林森縣。
民國34年(1945年)9月設置周寧縣,10月設置柘榮縣,11月省政府遷回福州。
民國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9個行政督察區、2個市、66個縣。
民國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7個行政督察區、福州、廈門2個市、67個縣,10個區、899個鄉(鎮)。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行政區劃通令,將全省行政區域分為福州、廈門2個市,8個行政督察專區和67個縣。
1950年3月,8個專區依次更名為建甌、南平、福安、閩侯、泉州、漳州、永安、龍巖專區;9月,泉州專區更名為晉江專區,漳州專區更名為龍溪專區,建甌專區更名為建陽專區,德化縣由永安專區劃歸晉江專區,林森縣復名為閩侯縣;11月,設立泉州市、漳州市(縣級)??h以下的行政區劃,仍維持舊政權的區劃。
1951年,福州市設立鼓樓、大根、小橋、臺江、倉山、水上、蓋山、鼓山、洪山9個區,廢除國民黨政權的901個舊鄉(鎮)、10265個保和131978個甲。
1952年,福州市設立新店區,廈門市設立開元、思明、鼓浪嶼3個區。
1954年,廈門市設立禾山區。
1955年,撤銷福州市蓋山、鼓山、洪山、新店4個區。
1956年,撤銷建陽專區,所轄各縣劃歸南平地區;撤銷閩侯專區,所轄閩侯縣劃歸省直轄,長樂、連江、羅源3縣劃歸福安專區,永泰、福清、平潭3縣劃歸晉江專區;撤銷永安專區,所轄三元、明溪2縣劃歸南平專區,大田劃歸晉江專區,永安、清流、寧化、寧洋4縣劃歸龍巖專區;撤銷水吉縣,其行政區域分別并入建陽、建甌和浦城縣;撤銷寧洋縣,其行政區域分別并入漳平、永安和龍巖縣;撤銷柘榮縣,其行政區域并入福鼎縣;福州市撤銷大根、小橋、水上3個區,其行政區域分別并入鼓樓區、臺江區和倉山區;三元、明溪2個縣合并為三明縣;析南平縣城區,設立南平市(縣級)。
1957年,全省轄2個地級市、5個專區、3個縣級市、7個市轄區、63個縣、337個區、4223個鄉。
1958年,我國基層政權改制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省共建656個人民公社;撤銷廈門市禾山區,閩侯縣劃歸福州市,同安縣由晉江專區劃歸廈門市。
1959年,恢復閩侯專區,轄原福州市的閩侯縣,原南平市的閩清縣,原福安專區的長樂、連江2縣和原晉江專區的永泰、福清、平潭3個縣,專署駐閩侯縣;原南平專區的松溪、政和2縣劃歸福安專區。
1960年,設立三明市(地級),以三明縣城區為三明市行政區域,南平專區的三明縣歸三明市管轄;清流、寧化2縣合并設立清寧縣,清寧縣駐原寧化縣政府駐地,原清流縣部分行政區域分別并入永安、連城2縣;松溪、政和2縣合并設立松政縣,松政縣駐原松溪縣政府駐地;龍溪、海澄2縣合并設立龍??h,龍??h駐石碼鎮;撤銷南平縣并入南平市(縣級);福州市設立馬尾區。
1961年,恢復柘榮縣;撤銷清寧縣,恢復清流縣、寧化縣。
1962年,撤銷松政縣,恢復松溪縣和政和縣;連江縣、羅源縣分別從閩侯專區和福安專區劃歸福州市;龍巖專區的永安、清流、寧化3縣劃歸三明市。
1963年,設立三明專區,三明市改為縣級市,三明專區轄三明市和三明、永安、清流、寧化4個縣;福州市撤銷馬尾區;福州市的連江、羅源2縣和南平專區的古田、屏南2縣劃歸閩侯專區;晉江專區的大田縣劃歸三明專區。
1964年,以南平市、建甌縣、順昌縣的部分行政區域析出建西縣;三明縣更名為明溪縣。
1965年全省共轄2個地級市、7個專區、6個市轄區、4個縣級市、63個縣、1258個人民公社。
1966年,廈門市開元區更名為東風區,思明區更名為向陽區。
1968年,福州市鼓樓區更名為紅衛區,臺江區更名為赤衛區,倉山區更名為朝陽區;福州市、廈門市均設立郊區。
1970年,撤銷建西縣,其行政區域并入順昌縣;撤銷柘榮縣,其行政區域分別并入福安、福鼎2縣;撤銷松溪、政和2縣,合并設立松政縣;福州市撤銷郊區,設立馬江區和北峰區;福安專區的松政縣劃歸南平專區;閩侯專區的古田、屏南、連江、羅源4個縣劃歸福安專區;晉江專區的莆田、仙游2個縣劃歸閩侯專區;廈門市的同安縣劃歸晉江專區;南平專區的尤溪、沙縣、將樂、泰寧、建寧5個縣劃歸三明專區;南平專區駐地由南平市遷駐建陽縣;福安專區駐地由福安縣遷駐寧德縣;閩侯專區駐地由閩侯縣遷駐莆田縣。
1971年,各專區更名為地區;南平地區更名為建陽地區;福安地區更名為寧德地區;閩侯地區更名為莆田地區。
1973年,莆田地區的閩侯縣劃歸福州市;晉江地區的同安縣劃歸廈門市。
1974年,恢復柘榮縣;撤銷松政縣,恢復松溪縣和政和縣。
1975年,福州市撤銷北峰區設立郊區。
1976年全省共轄2個地級市、7個專區、9個市轄區、4個縣級市、62個縣、835個人民公社、129個鎮(街人民公社)。
1978年廈門市設立杏林區;福州市設立環城區,撤銷馬江區;福州市紅衛、赤衛、朝陽3個區分別更名為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
1979年,廈門市東風、向陽2區分別更名為開元區和思明區。
1981年,撤銷龍巖縣,設立龍巖市(縣級)。
1982年,福州市設立馬尾區,撤銷環城區。
1983年,撤銷三明地區,設立三明市(地級),三明市設立梅列區和三元區;撤銷莆田地區,所屬閩清、永泰、長樂、福清、平潭5個縣劃歸福州市管轄,莆田、仙游2個縣劃歸晉江地區;撤銷邵武縣,設立邵武市(縣級);設立莆田市(地級),莆田市設立城廂區和涵江區,轄原晉江地區的莆田、仙游2個縣;寧德地區的連江、羅源2個縣劃歸福州市。
1984年,撤銷人民公社,設立鄉鎮建制;撤銷永安縣,設立永安市(縣級);全省共轄4個地級市、5個專區、14個市轄區、6個縣級市、59個縣、189個鎮,1076個鄉,18個民族鄉。
1985年,撤銷晉江地區,設立泉州市(地級),泉州市設立鯉城區;撤銷龍溪地區,設立漳州市(地級),漳州市設立薌城區。
1987年,廈門市設立湖里區,郊區更名為集美區;晉江縣析出石獅市。
1988年,建陽地區駐地從建陽縣遷駐南平市,并更名為南平地區;撤銷寧德縣,設立寧德市(縣級)。
1989年,撤銷崇安縣,設立武夷山市(縣級);撤銷福安縣,設立福安市(縣級)。
1990年,撤銷福清縣,設立福清市(縣級);撤銷漳平縣,設立漳平市(縣級)。
1992年,撤銷晉江縣,設立晉江市(縣級);撤銷建甌縣,設立建甌市(縣級)。
1993年,撤銷南安縣,設立南安市(縣級);撤銷龍??h,設立龍海市(縣級)。
1994年,撤銷南平地區,設立南平市(地級),原縣級南平市改設延平區;撤銷長樂縣,設立長樂市(縣級);撤銷建陽縣,設立建陽市(縣級)。
1995年福州市調整五個市轄區行政區域,同時將郊區更名為晉安區;撤銷福鼎縣,設立福鼎市(縣級)。
1996年,撤銷同安縣,設立廈門市同安區;漳州市析出薌城區和龍海市部分行政區域,設立龍文區;撤銷龍巖地區,設立龍巖市(地級),原縣級龍巖市改設新羅區。
1997年,泉州市析出鯉城區部分行政區域,設立豐澤區和洛江區。
1999年,撤銷寧德地區,設立寧德市(地級),原寧德市改設蕉城區。
2000年,泉州市析出惠安縣部分行政區域,設立泉港區。
2002年,莆田市撤銷莆田縣,設立荔城區和秀嶼區,同時調整城廂區和涵江區行政區域。
2003年,廈門市撤銷開元區、鼓浪嶼區,其行政區域并入思明區,同安區析出東部5鎮設立翔安區,杏林區劃出1街道辦事處和1鎮歸集美區管轄,杏林區政府駐地遷駐海滄鎮,并更名為海滄區。
2009年底全省共轄9個設區市、26個市轄區、14個縣級市、45個縣、173個街道辦事處、590個鎮、320個鄉、18個民族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