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縣位于閩、粵、臺三省海面交叉點,是廣東省唯一的海島縣。它由主島南澳島和附近22個島嶼組成,總面積130.91平方公里,其中主島面積128平方公里,海域面積4600平方公里,總人口72449人,素有“粵東海上明珠”的美譽。
南澳縣位于廣東省東端海面,東經116°53'~117°19',北緯23°11'~23°32'。東至破涌礁,南至南大礁,西與澄??h相鄰(以鳳嶼與澄海五嶼海域中流分界),北靠饒平縣。海域面積4000平方公里,南澳陸地面積112平方公里,由23個島嶼組成,海岸線長99.22公里。其中主島南澳島面積109平方公里,東西相距21.5公里,東半島最寬10.5公里,西半島最寬5公里,島中部寬2.1公里,主島海岸線長77公里。
氣候
南澳縣地處廣東省東端的海島,北回歸線貫穿主島,屬亞熱帶季風氣候,海洋性氣候明顯,盛行東北風。受臺灣海峽窄管效應影響,素有“風島”之稱,風力資源十分豐富。常年氣溫溫和,光照充足,雨量相對華南地區偏少,熱量豐富、霜凍很少。氣象災害影響較頻繁,主要有臺風、強風、干旱、寒露風,低溫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據南澳縣氣象站(1971~2000年)30年氣象資料統計,平均氣溫21.6攝氏度,平均氣溫最高月份7月、8月27.5攝氏度,平均最低月份1月14.2攝氏度,極端最高氣溫35.6攝氏度,極端最低氣溫2.5攝氏度。平均雨量為1448.2毫米,雨季始于3月下旬,終于10月上旬。年平均日照時數2135.7小時,平均霧11.4天,島上≥8級大風日數73.5天,5~8月盛行西南風,9月至翌年4月盛行東北風。7~10月為熱帶風暴影響盛季,平均每年對南澳有影響的約5~6個。
資源
土地資源
南澳縣山丘多,平原少,耕地資源十分缺乏。至2000年全縣總人口70352人,全縣耕地515.1公頃,人均耕地0.007公頃(0.1畝),約占全省平均水平(0.71畝/人)的七分之一。土地資源分布情況:山地,東部12萬畝、西部43萬畝;丘陵,面積約15萬畝;平原,總面積1.1萬畝;農田,后宅鎮1821畝、深澳鎮1958畝、云澳鎮1741.3畝;灘涂。后宅鎮452.3畝、深澳鎮1263.1畝、云澳鎮1358.2畝。南澳四面臨海,岸線曲折,島的周圍分布著許多淺海灣,是南澳最主要的后備土地資源。根據海島建設需要,于1994年7月組織編制首期《南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9年12月完成《規劃》的修編工作并全面實施。根據1996年南澳縣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全縣土地總面積11216.6公頃,其中已利用土地9689.8公頃,土地利用率為86.4﹪。1979~2000年土地利用現狀:(一)、農用地全縣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農用地面積共8006.5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71.4﹪。耕地面積515.1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4.6﹪,其中水田472.1公頃,旱地43.0公頃。園地面積376.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3.3﹪,其中果園289.8公頃,茶園86.6公頃。林地面積6840.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61.0﹪,其中有林地3963.5公頃,疏林地497.8公頃,未成林造林地2326.0公頃,跡地53.4公頃。牧草地面積97.5公頃,占總面積0.9﹪,全部屬天然草地。水面包括淡水養殖、水庫、河流、坑塘水面等共176.8公頃,占土地總面積1.6﹪,其中河流2.1公頃,水庫48.5公頃,坑塘126.2公頃。(二)、建設用地全縣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用地共1683.3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15﹪。1.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面積1518.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13.5﹪,其中縣城用地306.1公頃,集鎮138.1公頃,農村居民點用地74.3公頃,鹽田168.9公頃,特殊用地351.3公頃。2.交通用地面積135.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1.2﹪,其中公路用地113.2公頃,農村道路5.9公頃,港口碼頭16.1公頃。3.水利水工用地包括水工建筑和溝渠,面積3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0.30﹪,其中水工建筑物25.3公頃,溝渠4.7公頃。(三)、未利用地面積1526.8公頃,占土地總面積13.6﹪,其中灘涂353.9公頃,荒草地121.2公頃,裸土地3.7公頃,裸巖石礫地443.1公頃,田坎122.0公頃,其他482.9公頃。
風力資源
南澳島地處臺灣海峽喇叭口西南端閩粵交界附近海面上。由于海峽的“喉管”效應和迎風地形突起受到的動力抬升作用,使南澳島具有十分豐富的風力資源,故素有潮汕“風縣”之稱。據島上1975~1986年連續12年的氣象資料分析和1987年在島上果老山風場實測風速數據,該風場年平均風速在8.5米/秒上下。南澳風能豐富,年有效風能密度在150瓦/平方米以上。其中果老山風場高達664.4瓦/平方米(年平均風速為8.54瓦/平方米)。且風向較穩定,冬春盛風季節持續刮東北風,夏季主要是西南風。屬一等風場。
水產資源
一、魚類南澳縣近海魚類有471種,分隸于25綱131科284屬?!芭_淺”海區魚類已鑒定的有471種。 二、蝦類南澳縣近海對蝦類有30種,其中對蝦亞類26種。還有大螻蛄蝦(蝦虱)、鼓蝦(大腳敖蟲蝦)、藻蝦、水母蝦、褐藻蝦。 三、蟹類南澳縣海域的經濟蟹類有20種。 四、貝類南澳縣海域有貝類375種。分隸5綱106科225屬。 五、藻類主要海藻有:綠藻門、褐藻門、紅藻門、蘭藻門4門。初步鑒定共85種,分別為綠藻門22種,褐藻門22種,紅藻門40種,蘭藻門1種。經濟海藻有:石尊(大北肖)、滸苔(青苔)、蠣菜、礁膜、鐵丁菜、鵝腸菜(腳皮菜)、羊棲菜(虎茜)、馬尾藻(海藻)、長紫菜(紫菜)、園紫菜、縐紫菜、壇紫菜、小石花菜(石花)、海蘿(赤菜)、鹿角海蘿、江蘺(棕菜)、溢江蘺、細基江蘺、紅江蘺、鷓鴣菜、角叉菜(雞冠菜)等40多種。
區劃編輯南澳縣自1980~2000年,對南澳縣行政區域的劃分和設置先后多次進行調整、撤并和變更。一、行政區域設置與調整1980年6月,深澳人民公社恢復建制(從云澳公社劃出)。南澳縣設后宅鎮、隆東、云澳、深澳4個人民公社和后宅鎮。同年12月,恢復南澳縣人民政府,屬汕頭地區行政專署管轄。1982年8月,廣東省人民政府以粵府函[1982]166號文批準,同意南澳縣補辦恢復深澳人民公社建制手續。將后花園、三澳、城東、山崗、后窯、六都等6個農業生產大隊,深澳漁業生產大隊,深澳居民大隊,以及深澳鹽場從云澳人民公社劃出,并入深澳人民公社。云澳人民公社轄澳前、南臺、中柱、西畔4個漁業生產大隊,以及云澳居民大隊。1983年10月,撤銷云澳、深澳、隆東3個人民公社建制,設立區公所。1984年2月9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南澳縣后宅鎮公社并入后宅鎮(區級),是時,南澳縣設立云澳、深澳、隆東3個區公所和后宅鎮。1985年,設置南澳縣隆澳鹽場,同年3月,隆澳鹽場改稱為南澳縣鹽場。1986年12月,南澳縣撤銷云澳等3個區公所,中柱等17個鄉的建制,設置云澳鎮、深澳鎮、隆東鄉;保留后宅鎮建制。原各區所屬區域分別由新設置的鄉(鎮)管轄。南澳縣設3個鎮1個鄉,即后宅鎮、深澳、云澳鎮和隆東鄉。同時撤銷17個鄉政府、10個管理區、2個街道辦事處。設置4個居委會、34個村民委員會。南澳縣共78個自然村。1990年12月,南澳縣農村基層行政區域進行調整變更。原設村改設管理區。并將原山頂、龍地、港畔、宮前4個漁農合并的村,分設為漁、農8個管理區。同時增設了黃花山管理區和明東居委會。調整后南澳縣設3個鎮1個鄉,轄39個管理區、5個居委會。1992年8月5日,隆東鄉人民政府辦公址遷至羊嶼村,原隆東鄉轄區內的山頂、龍地、港畔、宮前4個村共8個管理區和明東居委會(同時更名城東居委會),劃歸后宅鎮管轄。隆東鄉轄羊嶼、走馬埔、園山、松嶺4個管理區。1994年上半年,原青澳管理區分設為后窯、六都、山崗3個管理區。9月6日,南澳縣撤銷隆東鄉改設鎮建制,原隆東鄉的行政區域為隆東鎮的行政區域。南澳縣設后宅、深澳、云澳、隆東鎮4個鎮和南澳縣鹽場、青澳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黃花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1996年10月,南澳縣鹽場改稱為隆澳鹽區。1999年,根據廣東省理順農村基層管理體制工作的通知,撤銷青澳管理區辦事處,設立村民委員會。南澳縣設置41個村委會,5個居委會。
人口編輯1979~2000年,南澳縣貫徹實施《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推行少生優生的人口控制計劃,確保年年完成汕頭市政府下達給南澳縣人口生育指標,加上部分出島讀書、參軍、打工、謀業沒有回島諸因素,使南澳縣總體上人口增長趨緩。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2000年11月1日,南澳縣總人口為70352人(不含外來人口),其中男性35650人,占50.67%;女性34702人,占49.33%。
交通編輯南澳地處汕頭市至香港、福建廈門、臺灣高雄之間,水上交通發達。明清時期仍成為東南沿海的海上商埠和互市之地。但島上的陸路交通卻一直落后,解放前,僅有5條鄉間小徑,客、貨運輸均賴肩挑、轎抬。解放后,歷屆南澳縣委、縣政府致力于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拓展交通運輸事業。經幾十年的努力,陸島交通落后面貌大為改觀。至1985年,縣境內已有省道及地方公路15條,長89.3公里,公路橋梁23座,海上客運航線2條,貨運船舶28艘。1993年后,縣委縣政府加大交通事業的開發建設力度,在國家、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扶持下,致力于環島公路建設和綠島交通工程建設。至1994年底全長68公里的環島公路及陸島交通工程均建成通車、通航,從而摘掉南澳交通落后的帽子,實現了村村通汽車的目標。